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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 I-485 的处理程序

2007年10月26日 admin 没有评论

漫谈 I-485 的处理程序

经过七月2日和八月17日的两个 I-485 高潮,同学们的重心将会不由自主地偏向 I-485 的处理上来。很多同学都关心,现在这么多的 I-485 递进去,谁的先处理,谁的先批呢?

老师今天就主要谈一谈 I-485 的处理程序。顺带着,解开同学们存在心中的几个结。如:

* 提交 I-485 ,是要求哪一天在美国?
* I-485 的 180天换工作,从哪一天开始算?
* 想撤回 I-485 的申请,把支票 stop 掉可以吗?
* 我的 I-140 还在 pending, I-485 会开始处理吗?
* 我的排期比他早,但他先交 I-485,先批谁的呀?
* 面试是必须的吗?
* 提交第二份 I-485 申请,必须填 A# 吗?

在更深地讨论问题之前,请容老师做一些背景介绍。

同学们都知道,申请美国移民要分两步走。其一是移民资格,其二是身份调整。鉴于在座的同学是 Employment Based (EB) 一统天下,Family Based (FB) 在此就不单提。不管是几类优先的 EB,除了排期大放的某些时刻,都是要 I-140 申请移民资格在先,批准了之后再交 I-485 调整身份。最终以 I-485 的批准而作为胜利的标志,I-551 的到手作为成功的象征。

老师刚才说的排期是什么?

说大白话,就是排队,具体点儿说排期就是排队时领的号儿。

为什么要排队?

根据美国相关法律,每年的 EB 移民名额是 140,000 名(包括职业移民之家属),对全世界而言。当年未用完的名额,不能延至下一年度使用。在这个总额中,任何单一国家不得超过 7%。这样,大陆出生的名额每年为 9,800。那么,咱们中国人每年申请移民的有多少呢?具体数据是没有,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一定比那一万要多。否则的话,来申请一个,批准一个,哪用得着排队呐?

虽然都在排队,依出生地国别而不同的队是分开来排的;在同一国别内,还按优先级别有不同的队。在坐的同学多为三类,分别是 EB-1、EB-2 和 EB-3,其名额各占 28.6%(剩余名额由宗教人士及投资商平分)。上一级别年度内未用完的签证名额,可用于下一级别。

更多的关于美国移民之配额,请见 radiology 的介绍。

还有 22 CFR 42.51 规定,每个月 visa 的发放不能超出全年的 10%,加上前面的节余。这就跟 H-1 的申请不一样,不会在十月份一开始,就全部用个精光。保证细水长流。

当初,DOS 在七月2日声称全 U,就意味着在短短一个月,用掉了将近半年的名额。就是基于此,老师认为"静观其变"是会有"变"的。

顺带着说一句,由于 USCIS 不能及时地处理 I-485 的申请,从 2000年到去年,已有 182,694个名额被浪费。大江东去不复返矣。

排队是在排什么?

在排着等身份调整,而不是第一步的移民资格。于是,同学们现在看到的景象就是,获得了移民资格者众,千军万马大家全涌向了 I-485 的独木桥。
僧多粥少,所以大伙儿不得不一个挨一个地排着,一旦轮到你了,你才可以交 I-485 了。

为了更清楚的说明白"排期",老师不能不把所有的"日期"都捋一遍。

对于一个交到 USCIS 的申请(如 I-485)来说,它牵扯到下面这些日期。

第一个日期是寄出日期 Postmark Date,在这一天你把申请材料交到了 USPS 或其它 carriers 的手中。这个日期反映在你付邮资的收据上;

第二个日期是收件日期 Received Date,这一天是 USCIS 实实在在收到你的申请的日期。这个日期反映在你收到的 Receipt Notice 上;

第三个日期是收据日期 Notice Date,在这一天 USCIS 把你的申请输入到系统中去,并 generates 一个收据给你以作凭证。同上;

第四个日期是批复日期 Approval/Denial Date,这一天是决定你命运的一天,你的申请要么被批准,要么被拒绝。在 Approval Notice 上。

日期讲过了,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 USCIS 的文件。对于申请人来说,一般会收到 USCIS 寄来的两份文件。虽然都是 I-797 Notice of Action,但 Notice Type 不一样。第一份是叫 “Receipt Notice”,第二份叫 “Approval Notice” (如果你的是 Denial Notice,那就真是非常的不幸)。

在 Receipt Notice 上,我们可以看到有 Received Date 和 Notice Date. 拿 July Filers 来说事儿,他们 Receipt Notice 上的 Notice Date 会可能是 “August 21, 2007″ (收据日期),而 Received Date 是 “July 2, 2007″ (收件日期)。这表明,该申请人的 Petition 是七月2日寄达移民局的,由于逢此非常时期,直到八月21日才出具收据。

注意:这个收件日期除了在这里 (Receipt Notice) 出现一次之外,以后就再也不会露面了。此后你收到的任何 USCIS 文件, RFE 或 Approval Notice,上面的 Received Date 都变成了收据日期。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 Received Date (收件日期)确立了法律上的所谓 “filing date”. 递交 I-485 时,申请人必须在美国;还有 I-485 交上去 180 天后,允许更换雇主,都是以 Received Date 为准的。”filing date” 不是有的律师错误地声称的 Notice Date. USCIS 如是说 “The received date may also be referred to as the filing date” (I-485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Page 265 of 269, “Received Date”).

一般来说,USCIS 根本不 care 你的 Postmark Date,它在乎的只是 Received Date. 除了这次费用上涨的 cut-off 日期,用了 Postmark Date 来显示 fairness 之外,记不得还有别的场合用过。

还有一个日期,老师称之为 Effective Date. 这个日期在 USCIS 的文件上不是这样表述的,通常在 Approval Notice 的 Notice Type 下显示为 “Valid from 10/01/2007 to 09/30/2010″. 它表明的是你的新身份开始的日期,但在那之前,你的身份还是老的类别,不变。在填 Current USCIS Status 时,这一细微之处颇为重要。

当然,身份延期不在上列,转为 F-1/2 也不在上列。

这是闲话。

扯了这么多闲话,下面我们回到"排期"上来。

既然 I-485 的递交和批准,都和排期紧密相关,那么怎么知道自己的排期是那一天呢?很简单,把你的 I-140 的 Receipt Notice 翻出来,上面就印着呢。清清楚楚的,叫 Priority Date.

那位同学,先请坐下,手也放下。老师猜到了你想问啥,是不是你的 Priority Date 后面是空白?对了,没有印错。在这种情况下,你往左边找找,有个 “Received Date”,那个就是你的排期了。现在,有的同学可能就会有点绕晕了。

排期 (Priority Date, 简称 PD) 的定义是,你开始向美国政府提出绿卡申请的第一天。那一天的日期,就是你领的排队的号儿。

如果你申请了 PERM,那么是 DOL 收到劳工纸申请的那一天;否则,是 USCIS 接到你 I-140 申请的那一天。对于 eFiling 的 I-140 来说,是你 efile 的那一天,而不是 supporting documents 收到的那一天。

从你申请移民资格开始,你的绿卡申请就紧密地跟"排期"联系到一起了。一般来说,你的 I-140 的 Approval Notice 上,会清楚地标明你的排期。

现在有了排期(你领了号啦),怎么才知道我的号轮到了呢?还有,是谁在叫号儿?

叫号儿的那人是 Deptartment of State (DOS, eg 美国国务院)。DOS 比较懒,只是每个月在一块叫做 Visa Bulletins (VB) 的牌牌上叫一次号。同学们还得自己去查那块牌,被叫着了号的同学,
其申请谓之曰排期当前 (Priority Date is current)。DOS 叫的这个号儿,与移民类别 (EB or FB) 和出生地国别,还有优先级别大有瓜葛,互不相同且不得相互混用。通常,提前 2-3 周预发下月排期。

以最新的九月份排期为例,”China EB-2nd 01JAN06″,这表明在中国大陆出生的第二类优先的职业移民,如果在 01/01/2006 以前就开始了移民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在 2007 年九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递交 I-485 申请。

这里有几个细抠的地方,1) DOS 的排期,不包括 cut-off date,遵上例, 排期恰好为 01/01/2006 的申请者,没有递交的资格;2) 递交 I-485 的日子,以 USCIS 收到为准 (Received Date),如果你的申请是九月28日 Friday 投寄,但由于周末直到十月1日 Monday 才送达,oops,晚了。

通常来说,排期是一直往前走的,虽然有时快有时慢,但总的趋势是向前。但也会有倒退的情况发生,这便叫做 “Retrogression”,有如此时此刻。

一旦排期倒退了,虽然你的 I-485 已经交上去了所以还是接着处理,但由于没有 Visa#, 你的 I-485 即使处理完毕也不会被批准。你又得排一直到你的排期又当前了,你的 I-485 才可能批。I-485 批准了,你的 GC 才能到手。

另外,DOS 在 VB 上的叫号,有两个特例。如果截至日期为 “C”,则表明 Current,意思是大家的号都叫上了,不论排期通通都可以递交 I-485;”U” 则相反,是指 Unavailable,所有的号都不叫,无论排期多早均不能递交。这两种情况,从前两月的 VB 分别可见一斑。七月份全 C,而八月份全 U.

同学们理解了排期之后,我们现在就可以排着队去 USCIS 参观参观。看看 I-485 是怎样一个处理过程。

我们要去的这个中心即是赫赫有名,又臭名昭著的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NSC). NSC, 又称 Lincole 中心,位于地瘠民贫的 Nebraska. 由于该中心的办公楼毗邻繁忙的铁路枢纽(Amtrak 火车站仅在数百米之内),南来北往的火车噪音造成了该中心的日益低下的效率。据 Michael Chertoff (Homeland Security Secretary 见图)的密友称,USCIS 已有意将该中心挪至人烟稀少的 Alaska,以期加速其工作进度。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在这里,我们有幸地遇见了 F Gerard Heinauer 主任。同学们也许没见过他,但名字应该听说过吧,如雷贯耳。寄申请要了回执的同学,那后面就会是盖的他的戳儿呀。还有,上个月有人告移民局,此公代表 NSC 便名列其上。

主任陪我们参观的第一个地方,是 Mailroom. Mailroom 是 NSC 的重要部门之一。由于该部门需要有细致的耐心和坚强的毅力之雇员,NSC 的 Visa Officers 无一能应付,目前只好 contract 给了胜任之士。

Mailroom 的 routine 之一,就是每天去邮局取信箱。鉴于人手的不足,目前只能每天去取一次。但是,申请如果是直接寄到街道地址的,则是随送随收;申请者本人亲自面送也是可以的。

Mailroom 是怎么 process 收到的申请的呢?申请一旦进了 mailroom 的大门,什么都不说首先"哐"地盖个日戳,免得将来忘了是哪天收到的。然后按其收到的前后顺序进行排列,常以月为单位。以后的处理,也是依此为序。

盖完了的申请,就被送到下一个工序,--开包。所有的信封依照规定,都要三面裁开,以免遗漏。拆开信封之后,检查申请费是否正确,表格是否签了名,移民资格是否通过,排期是否当前,还有申请人是否在本辖区。倘若发现了任何一个"否"的答案,就搁之一旁,准备退回。退件之前,这些申请将由 USCIS 的 Visa Officer (VO) 进行确认以保无误。

关于签名的补充:如果你没有签名,但是在签名处画了个叉("X"),也算;还有,象电影中的旧社会穷人在卖身契上按个手印儿,也中;要是你有图章,哈口气盖上去,也就齐了活儿。

通过了这个初步检查的申请,肯定是不会退了,就进到一个叫 Central Index System (CIS) 的系统里头,进行 A# 的审查。关于这个 Alien Registration Number,老师在"手把手"的课上已经讲过了,淳淳地告戒过同学们,一定不要瞎填。

CIS 系统首先确认你填写的 A# 是否正确,并根据你的姓名来反查你可能有过的 A#. 对于简单的情况,你以前没有过 A# 就会被 assign 一个,以前有过一个正式的 A# 就接着用它;如果在你的名下发现了多个 A#,所有这些 A# 连同你的申请就一起被送到 Case Resolution Unit (CRU) 去作进一步的研究,让他们来定夺。而最终定下来的 A# 就是在你的 I-485 的 receipt 上了,也许是你以前用过的某一个,也许是一个全新的。Anyway, 就是它了。

鉴于此,准备递交多个 I-485 的同学,并不是一定要等着收前面的 Receipt Notice 来填后面的 A#. 你不填就是了,USCIS 会给你补上。

注意:你的 I-485 上的 A# 和你其它的非 I-485 文件上的 A# 不相同,是完全有可能的,这不属于你有多个 A# 的情形。只有在你提交了多个的 I-485,并且在 I-485 的 Receipts 上有不同的 A#,你才有必要去 contact 移民局进行纠正,以避免造成 I-485 处理上的可能延误。

A# 确定下来之后,接下来就看你最近一年之内有没有申请过签证。如果是,那你的 G-325A 表中蓝颜色的那份,就被送去你当初申请签证的领馆。大家还记得,老师曾经提到过的 G-325A 彩色打印吧,虽然不是必须的。因为 DOS 只保留最近一年的签证记录,入境超过一年的同学,就略去了这一步。

你的绿色 G-325A 适用于 FBI Name Check 的加快处理。

当你的 A# 定下来之后,就开始在 USCIS 的系统中去找所有在你名下的文件,包括 local offices.

经过 Mailroom 的初审,主要是 A# 的确定,你的申请就进入到了第二个步骤,-- Data Entry.

Data Entry,资料输入,顾名思义就是把你的申请资料输入进计算机(系统)。在前一步中,你的申请材料到达 USCIS 的真正日期,已经盖成戳了。现在这个日期,被人工地敲进去,作为你申请的 filing date.

当你的申请表格上的 information 输到了系统里头之后,签名和照片也扫进去,就创建了一个 RAFACS 记录。有了记录之后,产生一份 receipt 岂不是举手之劳?A piece of cake 呀. 与 I-485 同时交的 AP 和 EAD,也在这个时候出收据。出完收据之后,这时候 USCIS 就着手去 cash 你的 payment 了。

由上可见,USCIS 不是先 cash 你的 payment,在成功地取到钱之后再出收据。并不象以为的一样,取不到钱的话,就不发收据并退回申请。故而,想通过 stop payment 来 withdraw 申请的方法,并不尽如希望的一样。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很可能会在接到收据之后,再收到一张申请费的帐单,还加上罚款。这张帐单和你平时跳票之后的电话帐单并无二样,不付的话,USCIS 也没有任何办法,不能强迫你;至于是否还会报到 Credit bureaus 去,或有 Collection Agency 牵扯进来,老师不知道。但老师可以肯定的是,你不付这份帐单,除了你的这份申请不被处理之外,不会影响到你在 USCIS 的其它申请。

后来,老师又想了一想,觉得不付那张帐单和罚款,也不会牵扯到信用分数和讨债公司。怎么讲呢?因为,当 USCIS 在一定的时间内(比如 90 天),没有收到回音,那么,你的申请肯定会被 reject 掉,不会处理的。既然你的申请被退回了没有处理,理论上你
也就不欠任何申请费。这样,USCIS 就没有任何道理要求你再付费,不管通不通过讨债公司,也不可以把你报到信用局去。

到目前为止,同学们已经知道了收 receipt 的过程。既然有这么些坎坎坷坷,还没有收到收据的同学,请 patient 一点。尤其是 New York Times 称,不完全的统计这一次的大放水,数量在 30万之众,故而更要 patience。

这几天,陆陆续续有七月2日和3日寄达的申请,拿到了 receipt,还有人称七月中旬的寄件也拿到了收据。于是,有急性子的同学,是成天吊在银行的网上,查看支票是否被取走了。

前面已经有人泄露出消息来了,Receipt 的迟误是由 USCIS receipts 用纸的短缺引起的。后续消息业显示,USCIS 正在紧急地和中国供应商进行磋商,special order 也已经摆到了中方经理的桌上。据内部消息透露,中方各级领导非常重视,以此为议题的工作会议举行过 N 次,定单原则上获得通过。中方供应商紧急开工,夜以继日地加班加点,订单的首运已扬帆启锚。根据供方的附加条款,该批次之供货仅限用于中国大陆出生之申请人。但 USCIS 估计虽然如此也仍入不敷出,故要求中方能提供一优先名单,一旦火炬纸抵港,即为名单上列人士颁发 Receipt.

消息灵通人士已经在寻找各种关系,以有望能在优先名单上占据一席之地。中方首席代表业已闭门谢客,深居不出,以避骚扰。但据其高级助手之至亲醉后表示,"北人印刷"的持有者能占有相当之益处,根据股权人条款之规定。而股权人条款之细则,有一款云:"股权人之一切权益,可依法进行转让"。这表明,即使不真正拥有该股票,只要有拥有该股票的亲朋好友,即无碍亦。若有哪位同学通过此途径提前拿到了收据,老师功不可没,别忘了要请喝一杯。

好了,不妨假设你的收据已经到手,支票也取走了,心中的那块千斤重的巨石,终于落到了地上。对于你来说,没有什么再焦心的了,下面就是安安心心等着 USCIS 处理你的 I-485。

在你的 I-485 申请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审查你是否有违例停留。虽然你已经提交了所有的关于你的 status 的文件,但 USCIS 还是更相信它自己的记录。于是,它要把其所有在你名下的资料,通通汇集过来。这个过程,叫做 File Management 阶段。

在这一阶段,USCIS 要把收到的与你相关的所有资料,都合并起来,以形成一个叫做 A-File 的文件,以你的 A# 作为 Index. 同时,USCIS 还尽可能地去外面收集关于你的黑材料,通通统起来。恭喜你,你在美国的档案初有雏形。

在收到 I-485 收据后没几天,你就会收到一张指纹通知。当你屁颠颠地拿着通知到 ASC 去印指纹的时候,你的尾巴就让人给揪住了。同时,你的 Name Check 也开始起来。FBI 也就查你个底儿掉……象前天两口子吵架涨红了脖子,还有孩子不听话拍过他一屁股,陈谷子芝麻皮全兜了出来。

于是恭喜你的档案将越来越厚。

在整个绿卡的申请过程当中,出了排期的等待之外,USCIS 的背景检查(错误地俗称为 Name Check)也是造成等待冗长的原因之一。背景检查,通常包括三大块儿,它们是 FBI Fingerprint Check, FBI Name Check, 和 The Interagency Border Inspection System (IBIS) Name Check. 在背景检查 clear 之前,你差不多就钉死在这一阶段了。如果顺利的话,FBI Name Check 也就是几周而已。但是拖个2-3年甚至更久的并不罕见,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一般会采取各种办法,包括寻找外界帮助(如致信议员或 First Lady),甚至启动诉讼手段来加速进程。

这里有关于 FBI Name Check 的更多介绍。

这个电话或许你会用得着(Thanks to “TX_Kitty”)。

FBI phone number for fingerprint: (304) 625-5590.

USCIS phone number for Name Check: (800) 375-5283 then 1-2-2-6-1-1-1-3-4 (详见 POJ).

你也可以通过 Infopass 约见 VO (https://infopass.uscis.gov/info_en.php)

如果前面你有一份 G-325A 送到了 Consulate,这个时候就是一个等待的过程,以60天为上限;你被要求去 ASC 做 Fingerprint,以120天为限;你的牵扯到 FBI 的手续,是30天一催。等等,等等。

USCIS 从哪里翻你的材料?1) USCIS 本身;2) American Consulates or National Visa Center;3) Harrisonburg Facility;4) 其它 USCIS Offices

总而言之,你的黑材料在不断地充实、完善、更新,更加更新,直到……

申请人的 AP 或 EAD,附在 I-485 一起;而主申请人及其家属的材料,作为一个 pack 总在一起。

在这一步,所有的 I-485 申请,都是依收到顺序按月排列,并依此顺序进行处理,与排期无关。再说一遍,regardless your priority date.

当你的 A-File 形成之后,该收集的材料也齐全了,换句话说你的 background check 包括 Name check 已经过了,那你的 I-485 申请就被送到 Workload Distribution,准备分下去进行审查。

Workload Distribution (WD) 就是调度室呀,哪一位 VO 举手说,我手头的活儿完了。于是,WD 就给他派些过去。VO 退回来的活儿,又进到 WD 来。

在前面我们已经看到,预处理的顺序是根据收件的前后,更准确地说,是收据日期。在 WD 这里,也同样依此顺序,按月排列。一般来说,WD 按排列顺序将申请发送到审查者 (VO) 手中。但是,USCIS 的主管可以通过协调 WD 和 VO,来调整处理的优先级。

在 WD 里头,既有还没有审查的 I-485,也有正在审查的(如等 RFE),还有已经通过了审查的(由于排期倒退而不能批)。已经通过了审查的 I-485 但由于排期后退而不能批准的申请,在 WD 里单独有一个架子的 (Visa Hold Shelf),以排期为序,并且按国别、优先级别分列。

对了,I-140 和 I-485 同时提交的同学,请安安心心地在这里等着你的 I-140 的批准。你的 I-485 并不要等你的 I-140 批准就开始处理了,但是在 I-140 有结果之前,只能等在这里,你的 I-485 是不能再往前走了。如果你的 I-140 被拒,其结果将并到你的 A File 中来,于是 I-485 也就拒了,还包括你的家人。

轮到你的时候,你的 A File 包括 I-485 就由 WD 拎了出来,到了某一位 VO 的手中进行 Adjudication 的审理。和前面几个步骤不同,Adjudication 和 WD 是紧密结合,密不可分的。不象前几个步骤那样,分属不同的 stage. 申请在 VO 的手中,叫 Adjudication;回到了调度室,就是 Workload Distribution.

怎么知道你的申请到了这一步呢?

一个明显的标志就是,你收到了 RFE (Request for Evidence). 通常,RFE 有一个期限,是87天。如果没有及时收到回复,那你的申请便被认为放弃了。

另外,如果你的 eligibility 有问题,此时便是收到 Intent to Deny (ITD) 的时刻。当然,你有30天来回复。有反映说,原本只应收到 RFE 的缺少 I-693 体检报告的情形,也有因此而收到 ITD 的情况。

在 Adjudication 阶段,VO 首先要察看的是你的 I-485 Part 2 Application type. 大家还记得 [a] 和 [h] 之争吗?这时候,你的 I-140 也已经批了,VO 就把你的 [h] 改成 [a]。不论是 [a] 还是 ,还要标明 “Sec. 245, INA”。 180 天以内的违例(245(k)),也在此确认。245(i) 仅适用于 EB 在 4/30/2001 以前的排期。

Adjudication 还做些什么呢?

领馆记录检查,FBI Name Check,FBI Records Check,体检报告,
G-325A 审阅,入境及现状,非公众负担,出身公证,J-1 和 I-612 Waiver,还有人心惶惶的面试。

并不是所有的 EB 都一定要面试的,下面是一些免试的条件:

* 主申请人继续受雇于 I-140 的 Sponsor;
* 主申请人在审核中已经面试过,VO 认为无需再试;
* 主申请人是 EB-1,没换雇主,材料审查合格;
* 主申请人是定向去缺医少药地区的 NIW,方向不变者;
* 还有,充分的材料已经证明拒你是没商量的。

对于副申请人来说,面试是免不了的,if

* 需要身份认证;
* 需要合法状态认证;
* 入境或资格有疑问;
* 弄虚作假;
* a second filing;
* 指纹被拒两次;
* 身体条件不合;
* A file 找不到。

不管是面试免了,还是面试过了,除了拒掉的,剩下的都是合格的良民。这时候,排期开始起作用了。

在这个时候,你的 PD current 的情况下,VO 会建议批准你的 I-485,并在你的申请上如是标明。下一步就简单了,去 DOS 那里申请个 visa 指标,一旦拿到手了,VO 就亲自给你发通知 -- “On mm/dd/yyyy, we mailed you a notice that we had registered this customer's new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

在这一步,除了硬件不足被拒掉的外,还有由于 “Abandonment” 的原因,如 RFE 回复未及时,指纹未做,指纹费未付。

被拒掉了的同学,也不是就完了。还有 Motion 一条路。由于副申请人随着主申请人的被拒而悲剧,只有在主申请人 file a motion 并交纳费用之后才能重开。这时候,主副的都开了。只有副申请人在单独被拒的情况下,才需单独 file a motion to reopen the case.

如果由于排期倒退,你的 PD 不 current 了,这时候即使你的 I-485 通过,仍然会被搁回到 WD 上去等候排期。每月一查,直到你的排期又到了。

虽然说,一般只有 NC 完了之后才会由 Workload Distribution 派出来作 Adjudication. 但是请注意:即使 NC 还没有最终 clear,也有可能会先被 pre-Adjudication,然后只等 NC 的结果。

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很清楚了,I-485 的处理是依收件的先后顺序,而申请的批准则依赖于国别、优先级别和排期。排期不当前的 I-485 申请,即使处理、审查完毕,并且合格,(一般)也是不会被批准的。

从上面可以看出,对于排期都是当前的申请们来说,其处理及批准就和各自排期的先后已经没有任何瓜葛了,而是更多地取决于各人 Name Check 的快慢,假设其它条件都无问题的话。

不管怎样,I-485 能够先交,多少都是有其优越性的。故曰:Early birds get the worm.

但是,有一些例外。

由于上述过程目前是一个人工操作的程序,难免没有例外。不管是由于疏忽,还是程序的过程,不时地有排期不到的 I-485 被批准的个例。也许下一个幸运者不是别人,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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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application is delayed pending a name check. What can I do?

2007年6月29日 admin 没有评论

My application is delayed pending a name check. What can I do?

From: American Families United
http://americanfamiliesunited.org/index … Itemid=170

If you get this response, you application is being held up by a lack of response to USCIS by the FBI. You have no recourse to get answers from the FBI. Your Congressman and Senators also have no recourse to compel action. The only check on the system at this point in time is the ability to file a writ of mandamus law against USCIS suit in federal court.

However, it is important to know that the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USCIS has proposed emergency rules that could take effect at any moment that would lead to the dismissal of all writ of mandamus cases. If you do not already have a case in progress, this means that it is probably too late to file with a reasonable hope of success.

Your best hope at resolution is to ask the Congress and Senate for to legislate a process that will give you a way to resolve these arbitrary backlogs without going to court. American Families United has such an amendment, and it is being considered for inclusion into the comprehensive immigration bill. Our lobbying efforts have contirbuted to very similar legislation to our proposal being introduced in two bills:

Citizen Promotion Act (Section 5)
STRIVE Act (Section 208)

We believe your money and time is best spent working towards a legislative fix than filing a writ of mandamus right now. This is especially true because it is widely expected that the STRIVE act will form the basis of the comprehensive immigration reform bill that will be introduced and voted on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The comprehenisve immigration reform bill is expected to be introduced in May 2007.

General information about lobbying is available here.

Here are ways to you can help the lobbying effort:

* Make a one-time donation to help us pay for lobbying for April and May, the most critical time
* Sign up for recurring donations (see our progress here)
* Come with us to Washington DC on April 27th
* Join our call in effort
* Sign up on the forum to be included on announcements to call in and support this amendment
* Sign up as a volunteer to help organize people and raise funds for lobbying support

However, if you have the money and want to file a writ of mandamus case in addition to supporting a legislative fix, here are some general guidelines:

* If you are waiting on a naturalization case, you can file 120 days after you have had your interview. This is a hard and fast rule.
* If you are waiting on an application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and you are the spouse of a US citizen, you can file after a “reasonable time”. “Reasonable time” has no legal meaning, but generally attorneys get results after twice the time that other cases are being handled or between two or three years of waiting.
* If you are waiting on an application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and your application is employment-based, you can file after a “reasonable time” after your priority date is current. Usually people in this category are told that their case is delayed by a security check prior to their priority date being current, which leads to a lot of confusion. You can check if your priority date is current on the USCIS website based on your type of application.
* If you file to early, you will lose your case, and you will not get a second chance. Your case could then be delayed indefinitely.
* You should get a lawyer who specializes in writ of mandamus cases and you can expect to pay between $2,000 and $5,000.
* If you have ever had a run in with the law, even very minor, you should think twice about filing. If you file and there are grounds to deny your case, you may find yourself on the receiving side of an administrative backlash. You absolutely should speak with an attorney in this case.
* Your chances of winning a writ of mandamus case vary in different regions of the country.

Things you should do before you file a writ of mandamus case:

* Get INFOPASS appointments every month or two asking for the status of your case. Document these visits.
* Send letters to Congressmen or Senators asking them to inquire on your case. This is really optional. INFOPASS is enough. Congressional inquiries won't hurt, though.

Things you should avoid:

* Filing a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FOIA) request from the FBI. This is a complete waste of your time. It slows down your application, bogs down the system in general, and does not help a writ of mandamus case.
* Refiling your case. Again, this will at a minimum slow down your case and bog down the system in general. It could lead to worse results.
* Believing that your Congressman or Senator can intervene and get results. A Congressman or Senator is unable to get results due to delays with the FBI. What a Congressman or Senator can do is change the law to introduce a process to ensure accountability. They cannot directly intervene, though.
* Taking another person's writ of mandamus case and using it as a template for your own case, and filing a case without a lawyer. If you are considering filing “pro se”, or without a lawyer, be aware that you have a much better chance if you are filing with a naturalization case, but it is generally a bad idea to do this.

Information on class action writ of mandamus law suits:

* Applications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do not lend themselves to class action lawsuits because of the difficulty in defining a class.
* People who live in the same court districts and who are waiting on naturalization cases are in a better situation to consider this. CAIR and the ACLU have file writ of mandamus cases in LA and San Francis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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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FBI Name Check是否要提起联邦诉讼的最新动态和律师的建议(ZT)

2007年6月26日 admin 没有评论

转贴自文学城御赐黄马褂的帖子
原URL: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 … gID=255747

Related link of the FBI Official Website: http://www.fbi.gov/hq/nationalnamecheck.htm

FAQ on the FBI Official Website:
http://www.fbi.gov/page2/nationalnamecheck.htm

Congressional Testimony:
http://www.fbi.gov/congress/congress03/ … 071003.htm

俺家significant domestic partner 兼 spouse 绿卡(I-485) 卡在FBI Name Check已经有三年了.她虽然一点都不着急,但俺心里总是过意不去.就联系了我们的immigration attorney 面谈了一次,花费$150 白花花的大洋. 这钱不能白花,砸过去, 让大家也听个响儿.俺就公益一次.也算是常趴在这里的一点社会回报.

律师说卡在FBI Name Check就两种情况: 公民Naturalization (N-400), 绿卡Green card (I-485).

这两种情况不同,对策也不同.怎么办?

1) 公民Naturalization — piece of cake最好办.
美丽兼有法律规定,凡是卡在FBI Name Check超过4个月(120 天)的,就可以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for the inadequate delay,要求USCIS 和FBI作出决定. 法院决定只有两种: a 批准(成仙), b 退回USCIS (打回原形).

只要是公民Name Check超过120天以上的,没有其它不利因素的,起诉成功率那是相当地高, (律师原话是: Naturalization cases have been very successful because the federal statue law to force USCIS and FBI to either clear the case or send it back to USCIS. )

2) 绿卡Green card (I-485) — 情况可能有变
不幸的是没有联邦宪法管这一段,警察不管,城管也不管,很灰色.前两年不知道是那个Genius 突然灵魂出壳发明了向联邦法院起诉FBI/USCIS这个办法.从而让无数在漫漫黑夜中苦熬的准绿卡们一刹间看见了隧道尽头的蝇头烛光,也同时造就了无数诉讼界的新富豪, 换豪房,买新车,luxury hotel and resorts… 钱一手进钱一手出, 你们,我们,律师,法院,法官们,还有FBI和USCIS 的衙役们一点一点地美国这座庞大臃肿的国家机器里日复一日地用美元lubrication. 美国经济就这样慢慢地潮落又潮起来了. 扯远了,回来说正题.

既然没有法律管辖,就要看联邦法院大法官们的口味如何,还有FBI, USCIS的态度了. 一般一个州Federal Court有6-7名Federal Judges. 看你的呈堂进了谁的手里. 但到目前为止, 俺律师说Federal Judges一般是favorable等待超过”合理时间”的起诉人. 什么是”合理时间”? 俺不知道. Judges们的理解也不同.

没有法律处理起来就比较模糊. 联邦法院的大法官们怎么下手? 用俺家御用律师的原话就是“negotiate”.

咋“negotiate”? 就是你起诉说严重超时了,USCIS一看要打架连忙说跟我没关系,都是对门儿FBI那臭小子把厕所堵了也不通. 法官就说,既然这样就把FBI他家老大拎上堂来过过.啪,惊堂木使劲一拍. 两边衙役一看老爷拍板子了, 大喊一声”传FBI家老大上堂….!”. 橛屁股捡起老爷扔下来的传票Subpoena, 一路小跑给送去了. FBI老大刚好让他当总统的爹给狠狠撸了一顿.没想到一转眼联邦法院的传票又到了. NND, 拉灯咋拉都不灭,伊拉克也TMD摔不掉, 北朝鲜吃不饱还放原子弹,伊朗也在捣乱,恐怖分子满世界,你们这点破事儿也跟着起哄. 还要我上庭, 还让不让我活了! 马上叫过来管Name check的老二也学他爹的样子狠狠撸了一顿. 老二一看老大真火了,赶紧回去把你的档案抽出来,放到老大专属的”Expedite stack”最上面. 放完了就跟等在门房的法院衙役说”得了,俺家老大不想见你们老爷. 回去跟你家老爷说,俺们给办了还不成.” 顺手写了张回执”俺们速办. We will expedite”交给衙役. 衙役双手捧着后脚大屁股地给他家老爷送了回去. 法官一看的确是FBI衙门的戳.就掉头跟你的律师说”成了,他们说给你速办,你回家等信儿去吧”. 那个时光日飞, 白马过什么的,几周以后你回家一开信箱, USCIS的批准通知正正堂堂躺在里面等着你哪.最长也不过3-6个月. 然后你就张罗着里外全新,回家省亲,大把大把花银子,钱包日渐日瘪,咸菜泡饭.

有时候给政府点压力还是好. 这是以前.现在怎么了?

用句名人的话说就是”时代不同了, 绿卡不一样!”

俺家律师讲话是”There is a tendency that FBI and USCIS fight even harder and harder on I-485 name check delays due to more and more pressure they get from the court.” 说白了就是给法院催烦了.副作用出来了.好事有可能要走下坡了.再有耐性的人谁也架不住整天让人家屁股后头整天揣上两脚.蚂蚁急了还赶伸腿拌大象,别说是 FBI了, 萨大母他家说抄就抄了,别说你们几个连绿卡都没有的小罗罗.公民又怎么样,俺不跟你什么狗屁律师大法官玩儿了.你有律师,俺也有,还是俺FBI专用的. 还是你们纳税人出钱给俺养着的.不用白不用. 上庭又咋了,谁怕谁啊? 大不了就再多花你们纳税人俩钱呗. 靠!上就上! 更重要的是又不象公民等待一样有硬碰硬的法律逼着. 这法律上一模糊,就有点象娱乐界的潜规则了.

有FBI 撑腰USCIS回头一看, 也跟着梗起脖子, 一月份也贴出通告.你们就是再诉我,我也不催FBI了,爱谁谁了.要闹咱们一块儿闹, 不就是花你们的钱陪你们自己个儿玩儿吗? 容易,正事儿不会,花钱俺们政府在行啊.

种地靠天气,干活靠心情. 没了心情, 这活恐怕干下去得费些个力气了.

就连俺家的御用大律师也建议俺等一等, 等一等, 就是千年等一回,还有个许仙,白娘子. 好在不用那么长, 律师说先等上了个把月.

为啥要等?
因为暴光率太高, FBI本来比较shy, 一下成了American Idol, 自己浑身也不自在. 申请人投诉, 媒体暴料, 国会老大们指责, 法院传票. 一个声音: Name check时间越来越长, 对national security的威胁越来越大. 你们当初要钱给钱,要人给人.怎么办点正事儿就这么难! 再说老这么下去,自己的年终bonus 也成问题,明年的pay raise就更成了十五以后的月亮了. 压力太大,自己也忧郁了. 老大在家里也责令Name Check加快审理速度,不仅为准绿卡,更为的是美国的国家利益,崇高更至高.

律师说有”Climate changes”. 有迹象 (注意:目前还只是迹象)显示FBI和USCIS 正在清理basement, 加快审理积累多年的Name check delays. USCIS去年也雇佣了一帮子准绿卡鼓捣了一个新的系统,你们不是着急吗,自己来一块干啊. 连接三个以往独立的Databases, USCIS自己的, FBI的,国家利益的. 一月7号刚投入生产,产量如何, 现在谁也还不知道. 所以要等.

不过俺家律师也说了,你们要是不愿意等,也可以跟以前一样,起诉,过堂.不过不保证能象以前一样那么Lucky.

至于怎么起诉,什么程序, 这里砖家们已经讲的很详细了.俺就不多费话了.再说找律师的好处就是你什么都不用操心,他都替你们操了.要不一上堂怎么满眼的都是秃头,白发的. 心不用操了,钱不能不少花.

3) 要起诉就要花银子. 花多少?
别人的不知道,俺家的律师要这么多:

如果只起诉,律师不用上庭 —
- $2,000 (drafting, processing, etc…)
- $250 ( standard cost covering copy, mailing, and others)
- $350 (filling fees)

如果FBI决定派他们的律师出庭陪你玩的话

- $3,000 (for hearing)
- $250 ( standard cost covering copy, mailing, and others)
总结一下:
Naturalization公民一定要起诉. 有法律管辖, 基本不用过堂(Hearing). 成功率那是相当地高.钱也不多. 起诉是给他们个教训,别那准公民不当人.

绿卡(I-485) 两可. 目前情况不明. 去年bonus多的可以,不过要准备过堂(Hearing), 虽然过堂的可能性目前也很小. 不过由于没有法律管辖,什么情况都能发生.看心情. 俺家律师说可能有” Climate changes” 要变天, 但不知道是变好还是变坏. 不过你现在照样可以起诉.

呵呵, 本来想公益一小段的,没想到都说出来了. 你们就将就着看吧, 谢不谢就随意了.

01-2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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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baitu的跟贴:

基本上同意楼主的观点,但有两个地方想补充和纠正一下

1,FBI和CIS并非是派自己的律师出庭应诉,而是由联邦检察官(US Attorney)统一代表被诉的政府机构应诉,联邦检察官在政府起诉的案件(如刑事案件)中是公诉人,但在政府是被告的案件中代表政府出庭。有人可能注意到在移民局的机构设置中有TA(trial attorney),但那并不是准备和你打这种官司的,TA主要是在递解出境案件中出席移民法庭听证,要求移民法官判决递解逾期居留和违法犯罪的移民,以及在随后的移民上诉程序中代表移民局
2,在联邦法庭,当然是法官最大,他/她既可以下令政府(包括FBI和CIS)限期完成背景调查,也有权dismiss他/她认为不合理的起诉。其次,联邦检察官的态度也很重要,如果他/她想和解,可以推动政府尽快完成NC,如果他/她不想和解,也有很多办法可以拖延诉讼进程,除非法官不允许。对于WOM 的案件,真的go to trial对当事人很不利,US attorney和judge,clerk都是拿纳税人的钱,你可是每一步都要自己花钱的
我觉得从目前的情况看,总体上法庭和US attorney还是讲理的,大多数案件政府律师都选择了和解,迄今还没有看到法官出面dismiss申请人lawsuit的,也许是法官还不想有这样的判例,但是这样的判例一旦出来,就可能会被政府律师大量援引来要求驳回WOM,这也就是楼主律师说的,气候正酝酿着变化。
最近在本坛的贴中,已经有US attorney要求法官dismiss诉讼的情况了,虽然并没有受到法官的支持,如果被驳回了,虽然不意味着I-485被否决,但是无疑增加了很大的变数。
所以,我很不赞成那些刚递交485几个月就想搞事的人,那样可能会把整个情况搞糟的,就算不在一个location,只要有对申请人不利的判例,以后事情就可能会麻烦得多。英美法系是判例法,在没有法律条文明确规范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法官援引以往判例的直接驳回的

另外,楼主还有一点就是律师收费额容易让人confuse,感觉似乎是如果政府不同意和解,只要$3000多,事实上那样至少是五千(包括原来的2000多和for hearing的3000),而且我敢说,如果法官出庭几次都迟迟不做判决(这种可能性有,特别是如果政府律师提出要求需要补充文件证明原告背景可疑,情况复杂等,法官不会不同意),那律师肯定会增加收费的,不信你可以问律师他/她是否愿意签一个文件规定最高收费不超过若干,如果不是刚从法学院出来的菜鸟级律师,根本不会有人跟你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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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绿卡后改名经历(ZT)

2007年6月16日 admin 没有评论

为更加方便与人交往,入乡随俗,拿到绿卡或加入国籍后很多国人都在想更换名字.以下是本人在改名过程中大量采证后总结的一些经验供参考.

1.改姓:以前听说只准更名,不能改姓,但这似乎不确切.因为美国女性结婚后,就会按照习俗从夫姓,这算是改姓.对于国人来说,因为拼音的关系,有些姓用英语不容易读,比如ZHANG, MENG, ZHONG等等,所以可以考虑用香港或台湾的姓氏拼法,如CHUANG等等.

2.更名:国人喜欢在原拼音名字前面加个英语名字,如JIM, XXXXXX, XXX, 则原来的名字就成为MIDDLE NAME. 这是国人最流行的一种更名方式.另一种是去掉原来的名字,而直接在姓氏前加英语名字, 如JIM XXX. 二代移民更加喜欢用这种方式.

3.选名: 这更是五花八门,一老美告诉我,THIS IS A FREE LAND, 意思是说你可以随心所欲起名字称呼自己,只要自己喜欢.COUNTRY CLERK 更加直接地说,WHY DO YOU USE A NAME YOU DON'T LIKE? 有网站说,起英语名字时,发间最好与自己的名字比较接近. 如李连杰,叫JET LI.李大维叫DAVID LEE等等. 不过,我感觉这其实没什么关系,这只是自己的一种感觉罢了,叫你名字的人是很难意识到他/她同时也在叫你的中文名字.

也有人喜欢用一种比较带有意境的名字来称呼自己,比如LILY来形容自己.这方面的资料,网上很多,直接GOOGLE”英语名字 含义”就可以知道许多名字背后的来历和代表.总而言之一句话,你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起名字.

4.手续:更名改姓一点也不难,完全可以在2-3周内DIY搞定!
1)到当地COUNTY CLERK处登记,领表格.叫IDENTIFICATION NUMBER, 要交200元的样子,看不同州定了,纽约州是210元.在一张类似于起诉书上填上自己原来的名字和新名字.这格式很有意思,是XXXXX againstXXXXXX, 好象你要起诉自己一样.当然下面有地方让你填上NAME CHANGE.

如果你在绿卡期间更名,要交纳费用,但如果是入籍,则是免费的.另外,因为结婚而改名,手续据说是另外一种,简单很多,但我不知道.

2)填好表格,交上钱(个人支票,MONEY ORDER,现金均可,不能使用信用卡),你可就可拿到个NUMBER,这就是你自己起诉自己的进入司法程序的号码. 带着这张表格和号码,到COUNTY SUPREME COURT,即当地最高法院起动NAME CHANGE.你要按照要求填完4页左右的NAME CHANGE资料,里面详细地包括原名,出生日期,住址,更名原因,新名等等,按照要求一步步填写就行. 不懂专业名词的话,一定要问清楚,别乱填.

3)上交好表格后,回家等通知.这期间大约1周左右的时间,属法院开始接收并审理你的NAME CHANGE申请.你会接到一封最高法院的来信,附有叫作”ORDER”的通知,意思是说按照通知,你要一步步完成”要求”

4)带上这封信,自己COPY三份ORDER, 回到COUNT CLERK处, 会被告之有三项你必须做.这三项你可以在同一天完成.

4-1)带上一份COPY到BOARD OF ELECTION 盖章,意思是说,我在选举权生效的时候,将使用这个新名字,过程很简单,不用多说一句话,对方”当”地一声盖上章,这步就完成了.五分钟即可. 一般BOARD OF ELECTION与COUNTY CLERK在一座大楼里,或者挨近.回到COUNTY CLERK 处, 把盖章的COPY交上去.

4-2)再带一份ORDER的COPY,用CERTIFIED MAIL寄到移民局,ORDER上面会有详细的地址.这个地址与原来交485或140的地址不同.邮局会给你收据和绿色的小收条,带着收据和绿条回到 COUNTY CLERK,交上去,证明你已经寄到DEPARTMENT OF SECURITY了.

4-3)COUNTY CLERK会把你交纳的材料钉在一起,下一步就是PUBLISH了.意思是说,你要把自己更名的消息登报.至于登哪家报纸,法官的ORDER上会有详细说明,按照要求去做就是了.费用几十块钱的样子,一周之内能上报.与NEWSPAPER约定时间见面,对方会给你出具证明和PUBLICATION,即更名的登报.带着这个材料,交给COUNTY CLERK,那么,你在法律上更名的手续就算完成了.

两周过去了,恭喜你有个新名字了.接下来,你就知道了,要改SSN,驾照,银行帐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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